曝南京一孕妇地铁喝水被开罚单引热议,坐地铁的时候能喝水吗(2)
在社会法中,法不容情,似乎是一个不容改变的命题。法律,本就是一套维护社会、保证多数人利益的运行机制,容不得一丝的纵容。可是恰恰相反,我们中大部分的人都还抱着“规定是死的,人是活的”的侥幸心理,因此会出现“我爸是××”等等的奇特现象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今天,广大执法者更是时时都要面临着私与公、情与法的冲突和考验。不徇私情,秉公执法,实属难能可贵。
可是,情与法并不是水火不容的反义词,而是相辅相成的互补品。法律的执行确实不能掺杂一丝个人的感情,但法律的缺陷却需要情来维护。据了解,南京地铁的现场工作人员会随身携带餐巾纸和塑料袋,如果乘客携带一些饮料等容易抛洒滴漏的食品上车的时候,可以向工作人员询问索要。
一般情况下,这类罚单并不会对市民产生任何影响,仅起到警告作用。由此可见,执法人员也是希望市民能够主动遵守条例规定,爱护地铁环境。看来,南京地铁执法也不是那么”不近人情”,实则是“情非得已”。
面对冲突和考验,只有抛开狭隘的个人之情,执法者才可以更好地运用法律的手段惩恶扬善,真正体现法的公正和尊严。法律不断完善的过程也就是法律更加合乎人情、更加顺乎民意。作为执法者只有常怀为民之情,执行公正之法,才能在情与法中求得公正,情与法的天平才会永不倾斜。
- 上一页
- 下一页
共2页: